各市人事局、旅游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旅游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饭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人发[2003]28号)有关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05年度我省首次饭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饭店工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05年全省饭店工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和省旅游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旅游局负责。
(三)各地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查。
二、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2005年度全省首次饭店工程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5年9月25日(星期日)。请各地按《2005年饭店工程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一)的安排,认真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原则上全省各市均设立考点,具体考点设置办法待报名结束后确定(考生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答题方式
(一)饭店工程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饭店工程管理》和《饭店工程技术》2个科目。
(二)各科目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三)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一经发现使用即按作弊论处。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将严格检查。
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用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旅游和饭店工作的法规和制度,热爱饭店工程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应具备的学历和经历:
1、 初级资格:中专以上学历。
2、 中级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饭店工程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饭店工程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饭店工程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历(学位),从事饭店工程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历(学位);
(6)按国家或省人事行政部门规定已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从事饭店工程工作满5年。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从业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从事饭店工程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按“满周年计算”。
五、报名工作
(一)报名工作从2005年4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人事局会同旅游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宁省各直属单位在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报名,具体报名时间:2005年6月6日—17日(星期六、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地点:中山北路255号5楼(联系人:章晓历,电话:025-83426483)。其他单位人员按属地原则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各市要认真按照《关于做好我省开设的职称与水平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5]45号)要求,积极做好本地区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与资格核查、信息汇总录入与上报、准考证发放等考务组织工作。
(三)报考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部门、相关协会)核实有关材料后,并携带下列材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从事饭店工程工作证明(原件);
4、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
(四)各报名点在报名时对上述材料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五)全省饭店工程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试信息管理软件采用江苏省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试模板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另行下发
(六)请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务必按计划于将经本市人事、旅游行政部门初审合格报考人员的信息软盘和报表、报名统计表及有关材料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事厅会同省旅游局对报考资格进行终审。
六、教材征订与培训
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旅游局负责,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的时间计入继续教育课时,具体事宜省旅游局将另行通知。
七、收费事宜
2005年全省饭店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暂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设考点市的考务费解交与留成比例视各地的报考规模进行确定。请各市务必于报名结束后即将相应款项汇省人事厅。
附件:一、2005年度饭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2005年度饭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三、2005年度饭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统计名册。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关于饭店工程、采购、企业管理顾问等职业
资格考试科目设置的补充通知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为适应选拔人才的需要,不断丰富和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经研究决定2005年江苏省饭店工程、采购、企业管理顾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调整如下。
一、采购职业资格
初级资格考试设《采购业务概论》、《采购管理》、《现代职业道德与通用能力》3个科目;中级资格考试设《采购业务及采购管理》、《采购决策》、《现代职业道德与通用能力》3个科目。
二、饭店工程职业资格
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饭店工程管理》、《饭店工程技术》、《现代职业道德与通用能力》3个科目。
三、企业管理顾问职业资格
企业管理顾问师、助理顾问师职业资格考试均设《企业管理知识与技能》、《现代职业道德与通用能力》3个科目。
以上增设的《现代职业道德与通用能力》考试时间为2005年9月25日16:30—17:30。
省人事考试中心
2005年6月7日
附 件:05饭店工程专业资格考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