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A.新申报:
1、须提交本单位的单位介绍信或在代码申报表上加盖行政公章。
2、须提交机构编制主管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3、须提交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或等同身份证的其他证件的复印件和申请人员的身份证或等同身份证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B.变更:
1、须提交A中1、2、3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2、须提交原代码证书的正本与所有副本。
3、已申办《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管理IC卡》(以下简称代码IC卡)的组织机构须提交代码IC卡。
C.补办:
1、须提交A中1、2、3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2、代码证书、代码IC卡遗失的须提交在《新华日报》上刊登的《遗失启示》。
D.验证:
1、须提交A中1、2、3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2、须提交原代码证书的正本与所有副本。
3、已申办代码IC卡的组织机构须提交代码IC卡。
E.IC卡:
1、须提交A中1、2、3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2、须提交原代码证书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F.注销:
1、须提交本单位的单位介绍信。
2、构编制主管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
3、须提交申请人员的身份证或等同身份证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须提交原代码证书的正本与所有副本。
5、已申办代码IC卡的组织机构须提交代码IC卡。
G.换证:
1、须提交A中1、2、3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2、须提交原代码证书的正本与所有副本。
3、已申办《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管理IC卡》(以下简称代码IC卡)的组织机构须提交代码IC卡。
企业单位
A.新申报:
1、须提交本单位的单位介绍信或在代码申报表上加盖行政公章。
2、须提交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3、须提交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或等同身份证的其他证件的复印件,同时提交申请人员的身份证或等同身份证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B.变更:
1、须提交A中1、2、3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2、须提交原代码证书的正本与所有副本。
3、已申办《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管理IC卡》(以下简称代码IC卡)的组织机构须提交代码IC卡。
C.补办:
1、须提交A中1、2、3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代码证书、代码IC卡遗失的须提交在《新华日报》上刊登的《遗失启示》。
D.验证:
1、须提交A中1、2、3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2、须提交原代码证书的正本与所有副本。
3、已申办代码IC卡的组织机构须提交代码IC卡。
E.IC卡:
1、须提交A中1、2、3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2、须提交原代码证书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F.迁址:
1、须提交A中1、2、3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2、须提交原代码证书的正本与所有副本。
已申办代码IC卡的组织机构须提交代码IC卡。
须提交原发证机关出具的《迁址证明》。
G.注销:
1、须提交本单位的单位介绍信。
2、须提交省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
3、须提交申请人员的身份证或等同身份证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须提交原代码证书的正本与所有副本。
已申办代码IC卡的组织机构须提交代码IC卡。
H.换证:
1、须提交A中1、2、3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2、须提交原代码证书的正本与所有副本。
3、已申办《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管理IC卡》(以下简称代码IC卡)的组织机构须提交代码IC卡。
联系方式
江苏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南京市石鼓路227号 210029
025-86651090